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、各市级社会组织ï¼?o:p>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市民政局将开展市级社会组ç»?024年度年检年报工作。请各市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请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、督促所主管的市级社会组织按要求填报年检材料,对材料内容认真审查,并作出初审结论ã€?o:p>
市民政局将对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,结合抽查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,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。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,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ã€?o:p>
附件ï¼?.市级社会团体2024年度年检年报须知.docx
2.市级民办非企业单ä½?024年度检查事项须çŸ?docx
宣城市民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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